您好,欢迎来到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官网!
申请入会
会费标准

       根据民政部民发[2014]166号《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同时为保障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(以下简称省就创会)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,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,特制定缴纳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

会费收缴范围:

1、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会员;

2、在市场管理局和民政局注册的企业、社会组织、社区组织、学校等单位;

3、志愿加入本会的社会各界人士;

4、和公民(包括港澳台公民);

5、在校大学生不收取费用。

会费收取原则:

1、收取单位会员会费的原则

2、根据“以任职标准”为原则;

3、根据“业务发展提供服务”为原则。

4、收取个人会员会费的原则

5、根据:“水平适度、履行义务、服务会员”的原则。